兩機車追撞「前方騎士」竟肇責百分百 遭求償130萬

新北有騎士控訴,前年在新店區發生事故,他當下看到前方腳踏車搖搖晃晃,打了方向燈從旁邊繞過,被後車追撞,調解不成;但車禍鑑定出來,自己明明是前車,卻要付「全責」,後車還開口要130萬賠償。

對此,後車騎士的兒子強調,只是依照單據求償。裁決處也回應,鑑定委員是依據資料判定肇責。想破頭無法理解,自己是前車,被撞了,卻要負擔百分百肇事責任。

事發現場在新北,新店區中興路三段上,當時許先生正要上班,騎車經過這裡,他先繞過了一台腳踏車,下一秒就被後方機車追撞,雙方都摔倒在地。

遭後車撞許先生:「(腳踏車)她是這樣搖搖晃晃騎,我一看到我就打左邊方向燈,這樣過去(被後方撞)。到新店調解委員會的時候,(後車)什麼都沒有說,就丟了一張A4紙說要130幾萬,超誇張我不知道我要賠什麼,我是被撞的。」

雙方在前年9月發生事故,遭撞的許先生全身擦挫傷,後車魏姓男子則是全身多處骨折,半年調解三次沒共識、走車禍鑑定。許先生控訴變全責的原因,懷疑和一旁腳踏車騎士有關。

遭後車撞許先生:「前方腳踏車明明就沒有受傷,所以她不來調解,但到樹林(裁決處)的時候,她居然傳了一份手稿,說我騎很快、從她旁邊經過,害她跌倒又對她破口大罵,覺得太不可思議了。我是人飛出去不知道多久看到她騎腳踏車,還從我腳邊騎經過,後方騎士兒子。」

後方騎士兒子:「本來最一開始我們的肇責是各半,這個(130萬)只是我們依照單據,跟我們算到未來的花費,希望的金額但是,我們隨時都可修正討論調降金額。」

對此裁決處回應,雖然沒監視器,但有警方繪製現場圖當事人筆錄,鑑定委員依據資料,判斷前方機車許先生有肇事責任,雙方也將對簿公堂,交給司法評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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